審計委員會
為健全董事會監督責任、強化董事會管理機制,本公司於103年5月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審計委員會信箱:audit@lmoc.com.tw
審計委員會之職權: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於103年5月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職能是以專業客觀之角度,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於評估,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權:
企業永續發展暨提名委員會
為積極推動及強化本公司永續經營與企業社會責任相關之公司治理機能,本公司於108年12月設置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會由董事會推舉三至五名董事組成之,其中應有過半數獨立董事參與,並由全體成員委員互選一名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為強化董事會職能並提升企業永續價值,並就董事(含獨立董事)之提名選任等治理事項向董事會提出建議,本公司於109年10月將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更名為企業永續發展暨提名委員會。
企業永續發展暨提名委員會職責包括:
職稱 | 姓名 | 審計委員會 | 薪酬委員會 | 企業永續發展暨提名委員會 | 相關專業 |
董事長 | 張景溢 | V (召集人) | 具經營管理及領導決策之專業 | ||
獨立董事 | 王金來 | V(召集人) | V | V | 財務會計專家,並有超過20年之實務經驗 |
獨立董事 | 林妍希 | V | V(召集人) | V | |
薪酬委員 | 林俊吉 | 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