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架構

審計委員會

為健全董事會監督責任、強化董事會管理機制,本公司於103年5月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審計委員會信箱:audit@lmoc.com.tw

審計委員會之職權:

  • 審閱財務報表;
  • 稽核及會計政策與程序;
  • 內部控制制度暨相關之政策與程序;
  • 重大之資產交易;
  • 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情形;
  • 法規遵循;
  • 簽證會計師資歷、獨立性及績效評量;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審計委員會職責履行情形等。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於103年5月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職能是以專業客觀之角度,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於評估,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權: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於年報中揭露績效評估標準之內容。
  •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依據績效評估標準所得之評估結果,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企業永續發展暨提名委員會

為積極推動及強化本公司永續經營與企業社會責任相關之公司治理機能,本公司於108年12月設置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會由董事會推舉三至五名董事組成之,其中應有過半數獨立董事參與,並由全體成員委員互選一名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為強化董事會職能並提升企業永續價值,並就董事(含獨立董事)之提名選任等治理事項向董事會提出建議,本公司於109年10月將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更名為企業永續發展暨提名委員會。
企業永續發展暨提名委員會職責包括:

  • 公司永續發展政策之擬定。永續發展政策包含永續治理、誠信經營、環境與社會責任等面向。
  • 公司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之檢討、追蹤與修訂,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 關注各利害關係人,包括股東、客戶、供應商、員工、政府、非營利組織、社區、媒體所關切之議題及溝通計畫。
  • 負責董事(含獨立董事)之提名事宜,並審慎評估被提名人之資格條件,向董事會提出適任候選人建議名單。
  • 適時評估董事會結構、董事人數規模及專業背景之允當性。
  • 審核董事會所屬各委員會成員之資格條件,並提報董事會。
  • 其他依章程、本公司內部相關辦法規定、董事會決議辦理之事項。

委員會成員及簡歷

職稱 姓名 審計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 企業永續發展暨提名委員會 相關專業
董事長 張景溢     V (召集人) 具經營管理及領導決策之專業
獨立董事 王金來 V(召集人) V V 財務會計專家,並有超過20年之實務經驗
獨立董事 陳永昌 V V V  
獨立董事 林妍希 V V(召集人) V